安全心得体会(精选7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心得体会(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心得体会1星期三下午,我们听蒋副所长讲了一堂意义非凡的课,在课上,我们知道了xx年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有10.9万人,受轻伤、重伤以至残疾的竟高达56.2万人,其中就包括中小学生4400人,平均每天就有270余人离了这片美丽的土地!
看完这些,我就惊叹万分——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以至大批大批的生命离去,汽车不仅给予了我们便利,还给我们危险!在他讲的许多交通规则安全的知识中,有一个案例,是我记忆犹新,那课火红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那一件事故发生在公交车上,司机驾驶员着车行驶在狭窄的道路,这时它的右侧驶来了一辆车。由于到了上较窄,两车几乎是擦肩而行。可这时,公交车上的一名男子忽然将头探出窗外,惨不忍睹的一幕发生了——那小伙子的头颅一瞬便离开自己血脉相通的身体,倒在了血泊中……我不禁不寒而粟,多么残酷的一件事啊,他因缺乏必要的交通规则安全意识,才是自己坠入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让其家人陷入决望和悲痛之中。
因此,注意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生命的基本保障,如果我们打他比作一嘲游戏”那么我就告诉你们玩好“游戏”的“要领”:
1、 交通信号分为三类:指挥灯信号、人行横道信号、交警手势信 ……此处隐藏10756个字……(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确立了制造、改造、维修、检验许可制度;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明确了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材料管理规定。
这次修改中明确的,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审查与监管,就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即坚持不设立新的行政许可,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有效的抓手向节能监管方面延伸,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服务优先”的工作格局,实现“确保安全、节能降耗”的双重目标。
节能监管——细化四项制度 更好服务发展
新《条例》中明确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职责,为特种设备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拓宽了领域。
锅炉、电梯等高耗能的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空间巨大。在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新《条例》根据这一原则规定,在节能监管方面主要作了4个方面的细化:一是明确节能责任制度。新《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并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二是明确生产节能制度。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制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设计文件节能鉴定规定,并明确了新产品能效测试规定。三是明确使用节能制度。包括对作业人员进行节能教育培训、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规定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和超标设备节能改造规定等。四是明确节能监督管理制度。发现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纠正。